教授屬「授權公務員」?檢辯公開辯論

     上百名國立大學教授不當使用國科會補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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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否適用貪汙治罪條例?引起法、學界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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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察總長黃世銘視為指標性案件的國立中正大學教授林昭任涉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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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認為有必要「開庭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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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在今天召開準備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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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由檢辯雙方公開進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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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確認他是否屬「授權公務員」,適用《貪汙治罪條例》。林被控利用國科會補助款,詐領公款新台幣二百餘萬元。
     彰化地檢署去年依貪汙罪起訴十多名國立大學教授,震撼社會,由於國立大學教授是否具公務員身分,法界爭論不休,多數刑法學者認為,國立大學教授非但不是「身分公務員」,就算領取政府研究補助,從事採購行為時,也不能論以「授權公務員」。因此,檢察總長黃世銘希望,最高法院對中正大學教授林昭任貪汙案作出定讞判決,統一法律見解。
     林昭任被控接受國科會委託購買的器材涉嫌驗收不實,盜賣實驗室器材及虛報災情,挪用補助款購買電腦私用,不法所得逾二百萬元。
     歷審都認定,林所為的採購、驗收程序,是受中正大學依法委託及授權,從事與該校有關採購公用器材的公共事務,屬刑法的「授權公務員」;一審將他依貪汙罪重判十年、二審改判五年,並追繳犯罪所得二百多萬元。
     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為使「授權公務員」的法律定義明確化,有必要將這項重大的法律爭議調查清楚,於是決定公開審理,除了由檢辯進行言詞辯論外,也將邀請學者到庭,陳述意見,做為法院裁判時的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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