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4月起徵收行動電話通訊稅5%

緬甸4月起開徵行動電話通訊稅,

行蹤監控

,稅率約5%,

台南清潔

,圖為一群緬甸民眾在仰光大金塔前使用手機觀看相片。中央社記者劉得倉仰光攝 105年3月28日

緬甸3大電信商宣布自4月起對每位行動電話用戶開徵通訊稅,

台中安太歲財神廟

,稅率約5%,

棉質內褲

,預付卡型每加值1000緬甸幣另加收48緬甸幣,

噴霧機

,一般月租用戶收5%。緬甸現有3大電信商,

文件翻譯

,分別是緬甸的MPT、挪威電信商Telenor和卡達電信商Ooredoo,

防銹油

,日前發布聯合聲明表示,自4月1日起開徵行動電話的通訊稅,稅率約5%,每位行動電話用戶都必須繳納。預付卡型的用戶,每加值1000緬甸幣(約新台幣27元)徵收48緬甸幣(約1.3元),採取預收制,一般月租用戶是在總費用中加徵5%。緬甸政府日前才再核准一家越南行動電話業者viettel取得在緬甸的營運執照,成為緬甸第四家外商行動電話業者。1050328(中央社),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