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撞防飆派出所長 騎士1死1傷

     三重警分局二重派出所長黃家德,

高鐵接送

,27日凌晨開自用車在重新堤外便道執行「防飆勤務」蒐證工作,

消防設計施工

,準備迴轉停靠路邊時,

愛滋檢驗

,遭飆車族追撞,

二手研磨機

,造成1死1傷,

台中室內裝修

,黃家德無礙。
     黃家德是否涉業務過失致死罪,

過敏檢測

,檢方將進一步調查,

不織布袋

,訊後將黃員責付分局。至於騎士李崑逢的死因,

台中窗簾地板整修

,檢察官將擇期解剖遺體查明。
     黃家德昨日凌晨2點至4點簽出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勤務」(俗稱「防飆勤務」),凌晨2點50分許黃駕駛自用車從三重往新莊堤外便道行駛,發現路邊聚集機車騎士,遂準備迴轉駛進路邊停車場,再通報同仁。
     未料當他轉到一半、橫越車道之際,後方傳出「砰」的撞擊聲,他繼續行駛停靠路邊查看,發現李崑逢(18歲)、陳姓男子(27歲)及2輛機車倒地上,李血流不止,送醫不治,陳男臉部及四肢挫傷。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及黃員車內的行車記錄器,發現黃員在2名騎士前方約500公尺以上的距離緩慢行駛,在重新堤外便道8.2公里前40公尺處放慢速度並打方向燈迴轉。2名騎士,李男壓低身子騎車,陳男站騎,狀似「七爺八爺出巡」,均行駛在機車專用道。
     陳男供稱,他有戴安全帽,李男沒有,2人騎車去找朋友,途中玩心一起才車速稍快,並非飆車。他站著看得很清楚,才能煞車得住,但李在汽車前方不遠才發現汽車迴轉煞車不及「犁田」,再撞擊汽車後車廂。
     李男家屬質疑,黃家德在車禍發生後為何移車,未堅守「不破壞現場」的守則?是否執法過當?李父說,他從事資源回收工作,1人扶養4兒長大,家裡經濟狀況不好,現在又發生憾事,打算對所長提告。
     三重分局副分局長伍世裕回應,黃員遭撞擊時仍在行進中,汽車已橫越馬路,若不移車恐造成其他交通事故;各派出所每周末晚上輪流執行防飆勤務,1警車配1私車巡邏二重疏洪道及重新堤外便道。
     至於黃為何駕私車執勤,伍世裕說,派出所只有巡邏警車,偵防車供偵查隊使用,黃員駕駛私車並無疑慮。另外,交通違規由派出所及交通分隊辦理,偵查隊主要處理刑案,無法派員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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