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上超商8天大夜走人 警幫顧店

一名上大夜班的超商店員連續8日無休假出勤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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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9天上班前在店內張貼公告終止勞動契約,

逐字稿

,並報警和通知超商主管前來。網友拍照上傳後,

門禁刷卡機

,讓警察顧店的畫面意外成為討論話題。有網友在網路貼出兩張士林7-11三樂門市的照片,

皮革漆

,照片中大夜班店員貼出公告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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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超商負責人安排大夜班連續8日無休假出勤(5月11日-5月18日),

英翻日

,已經違反勞基法第36條規定。現任大夜班員工根據同法第14條規定賦予之權利,於18日凌晨得不經預告直接解除勞動契約並離職。統一超商解釋,該店輪班工作人員依照每7日為一週期,該員工排班的班表,9、10日休假,從11日上班後,上班到18日為8天,但分別跨了兩個的工作週期,所以沒有違反勞基法的規定。統一超商也說,站在體恤員工的立場,事前也詢問過該員工徵求同意,因此並沒有再特別進一步協調。公告中也表示,目前已經報警並請超商主管前來,請消費的民眾稍等相關人士抵達。另一張照片則是一名員警在沒有店員的超商中,等相關人士抵達。根據「勞基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如果雇主違反法令,可依法處新台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不過,有趣的是,網友卻聚焦在警察身上,紛紛留言表示警察笑的好可愛、幫忙顧店有莫名喜感等。1050520(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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