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首位外籍受難者 法院判基金會須賠6百萬元

青山惠昭(左)帶著父親青山惠先的遺照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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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勝訴感到欣慰。(黃世麒攝)

青山惠昭手捧父親遺照聽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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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惠昭帶著父親青山惠先的遺照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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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籍男子青山惠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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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47年二二八事件期間在台失蹤,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基金會認定是首位外籍受難者,同意賠償600萬元,但因內政部指示拒賠,基金會因此駁回青山遺族賠償申請,他在台灣出生的兒子青山惠昭為此跨海打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今(17)日判青山惠昭勝訴,二二八基金會須賠償600萬元。本案可上訴。青山惠昭今天捧著父親的遺照聽判,聽到勝訴判決後激動地說:今天台北的天氣雖然很冷,但他的內心非常溫暖。二二八基金會知道判決結果後表示,將由董事會決議是否上訴。青山惠先是在1933年從日本來台捕魚維生,後來遇上二二八事件失蹤,30多年前經日本那霸家庭裁判所宣告死亡,其子青山惠昭認為父親是因二二八事件遇難,2013年向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申請賠償,基金會調查後認定青山惠先是二二八事件首位外籍受難者,同意賠償600萬元,但內政部以台籍慰安婦赴日求償失敗、台日沒有平等互惠賠償案例及《二二八事件及賠償處理條例》不保障外國人等理由,發函給基金會指示不應賠償,基金會因此駁回青山兒子的賠償申請。64歲的青山惠昭訴願被駁回後,跨海來台打行政訴訟,今日獲勝訴判決。(中時即時)

記者會現場擠進大批日本媒體。(黃世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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