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農產輸台須官方證明 卡5個月

福島核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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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禁止日本福島5縣產製的所有食品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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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日本其他產地的9大類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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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是在邊境逐批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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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輻射檢驗才能進入台灣市場。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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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輸往歐盟等地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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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須出具產品證明及輻射檢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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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要求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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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前年與日本交流協會磋商「台日交流合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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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方稱為「日本產食品之日台交流事業計畫」,食藥署原本計劃擴及日本肉品及加工食品等11類食品,都要納入產地證明的源頭管理範圍,但傳出日方施壓,草案停擺。立委林淑芬昨日指出,去年10月28日衛福部預告訂定「由日本輸入之食品,需檢附日本官方出具之產地(都道府縣)證明,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草案,加強日本進口食品的源頭管理,但迄今已5個月,為何毫無進展?分明就是行政怠惰。食藥署強調,日方並未完全排斥提供官方產地證明,只是對於提供的格式有所意見,會盡速完成草案細節修正,再對外公告。衛福部擬定的日農產品預告草案,主要是福島5縣以外的產品,包括生鮮冷藏蔬果、冷凍蔬果、活生鮮冷藏水產品、冷凍水產品、乳製品、嬰幼兒食品、礦泉水或飲水、海草、茶葉等9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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