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濟斯跳車 主人追狗害女摔車遭判刑

新北市林男日前在新莊騎腳踏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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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前籃的馬爾濟斯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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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追狗無視紅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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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林姓女機車駕駛摔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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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法官認為他不僅否認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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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威脅將喝農藥自殺,加重判刑5個月。這起案件發生在民國103年12月間,當時家住新北市的林姓男子,騎乘腳踏車行經新莊區中信街時,因為放置在腳踏車前方菜籃的馬爾濟斯突然跳出,進而在大馬路上奔跑,為了追上自己的愛犬,開始加速騎乘。未料,為追狗的他竟無視自己行車方向的燈號轉為紅燈,此時一名林姓女機車駕駛在遵行綠燈的情況下,為了閃避突然衝進車道追狗的林男,不慎摔車,造成肋骨骨折、腦震盪、牙齒斷裂、挫傷等傷勢。林男在開庭時,辯稱林女雖然有受傷,但自己絕無過失傷害犯行,且他的方向始終是綠燈,馬爾濟斯也都放在籃子內,在車禍發生之前,並沒有追趕犬隻的情事,純屬因為林女闖紅燈,才會發生車禍。但合議庭審閱證據後發現,林男的說法顯屬卸責之詞,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因此判他有期徒刑4個月,林男不滿提起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林男無視林女當時受有嚴重傷勢,不僅沒有撥打電話報警,還為了追狗離開現場,且在警詢、偵訊及法院審理時均矢口否認犯行,還在調解委員會上以「如果要告我,我就在法院喝農藥自殺」等語威脅林女,加重判他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050629(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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