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中信樂陞案聲明,金管會反駁

中信銀及中信證針對樂陞(3662)公開收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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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於六大報頭版刊登半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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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在8月19日便告知金管會將延遲交割。但金管會對此發表三點回應駁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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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當時重點在於計畫分為3日結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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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並未同意延後交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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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最終破局也與結匯因素無關。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指出,8月19日下午中信銀透過電話及電子郵件告知金管會,表示百尺竿頭預計8月22日發出匯款、指示由境外銀行處理匯款,為降低外匯市場波動,建議分3天結匯,預計8月30~31日完成交割。金管會對此急電央行確認結匯事宜,央行表示可配合需要縮短結匯時程,避免上述匯款問題。金管會隨後回電中信銀,告知若有需要可協助與央行溝通,除要求該行催促百尺竿頭儘快匯款,並務必於8月22日提供匯款指示證明文件,並未同意延後交割日期。針對中信銀指出該行有代百尺竿頭發布公告的法定義務,金管會官員認為,該行所指的是公開收購期限屆滿公告,依規定需在屆滿後2日內公告,並未規定必須公告延後交割日期。中信銀是在8月22日的公開收購期限屆滿公告中,自行連同延後交割日期消息一併公告。由於22日中信銀依百尺竿頭指示,自行公告將延至8月31日前交割,且未提供指示匯款證明文件,金管會除立即發函,要求百尺竿頭提出支付收購對價承諾及辦理交割股款作業的相關證明文件,並積極要求中信銀、櫃買中心等相關單位密切注意百尺竿頭及樂陞動態。直至8月30日下午3點半,金管會才收到中信銀告知,表示百尺竿頭確定無法完此次公開收購交割,金管會對此立即要求中信銀返還股票給所有應賣人,並函請投保中心立即啟動受理應賣投資人民事求償機制。針對投資人是否可向中信求償,金管會表示,目前投資人正在跟投保中心申請民事訴訟調處,將把此次對中信銀及中信證的行政處分資料移送投保中心,呼籲投資人若有「洽詢中信銀、該行回應此案將如期交割」等確切事證,能儘速提供給投保中心處理。(時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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