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姓男子開車行經新北市金山地區時被攔查,
反監聽器材
,前後共酒測7次,
過濾機
,因肺功能不好無法測得數值,
消防
,期間也同意抽血檢測,
抗老
,但警方未採納遭罰新台幣9萬元。法院審理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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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原處分。謝男去年3月間,
臉部皺紋
,開車行經新北市金山地區,
視力訓練
,因未開頭燈被警方攔查,
舌頭潰瘍
,警方聞到酒味請他下車接受酒測,謝男曾向警方表示並未喝酒,前後共測7次,但因呼氣量不足而無法判讀酒測值,期間謝男曾提議到台大醫院金山分院抽血檢驗,但警察不予採納,遭罰鍰9萬元並吊銷駕駛執照。謝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認為警察執法有失公允。警方認為,謝男因吐氣不完整而使氣體量不足,導致4次測試均失敗,確實有消極推諉態度,拒絕接受酒測。法院勘驗舉發過程錄影後,認定謝男前後共受測7次,第2次吐氣測試失敗後,他向警方表示「我真的不會吹」,員警隨後提議「要不然去抽血?」「不然我們抽血來檢驗?」,謝男回應「阿SIR 好啦,我也配合你們」,但兩位舉發警察卻反而又表示「不要浪費大家時間」。法院指出,警方在謝男表達無法以吐氣測試酒精濃度後,應同意讓他改用血液採樣檢定,難以藉此斷定他有虛與委蛇消極不願配合,判決撤銷原處分。1050515(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