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處備用水源 擅取用罰6萬

旱象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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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部分地區昨進入第三階段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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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民眾開始尋找替代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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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到各大河水接管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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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雖研議開放部分市管河川、區域排水供民眾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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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未公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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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若未經申請擅行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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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違《水利法》,最高可罰6萬元。全台水情吃緊,8日新北市部分地區將進入「供5停2」的第三階段限水措施,不少民眾未雨綢繆,開始尋找替代水源,各水資源中心湧現民間水車前來取水,也有不少河川、野溪旁,出現水車抽取河水。新北市水利局目前研議,若回收水不夠,將開放民眾取用31處市管河川與區域排水,包括土城普安堂牌樓前的龍泉溪、淡水大屯溪與汐止姜子寮溪都是可能公告開放的地點。不過,根據《水利法》規定,市管河川或中央管理的河川,因水權問題,若主管機關未公告開放,民眾私下取用,恐違法,可罰1萬2000元到6萬元。水利局水利行政科長黃裕斌表示,目前政策還是鼓勵民眾取用回收水,據統計,回收水取用率目前約5成左右,供水暫時無虞,河水取用涉及多層面,開放仍在評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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