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頻譜案 法院命台灣大繳回C4

遠傳電信與台灣大哥大頻譜爭議案今天有新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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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做出假處分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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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台灣大應即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繳還C4頻段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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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禁止對C4頻段為任何使用。遠傳今天針對台灣大哥大假處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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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傳去年因為4G頻段遭台灣大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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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請求台灣大返還C4頻段一案,第一審階段雖尚未終結,但今天台北地院已率先再次做出假處分裁定,命台灣大應即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繳還C4頻段申請,且禁止以任何方式使用C4頻段。遠傳表示,本次假處分裁定內容指出,台灣大占用C4頻段遲未繳還的行為已違反雙方協議目的,故法院基於維護雙方合約目的與誠信原則,做出命台灣大立即向NCC提出繳還申請及禁止使用的決定。遠傳對此表示,繼前次假處分裁定命台灣大禁止使用C1頻段後,本次法院更進一步命台灣大應立即繳回C4頻段,證明台灣大占用頻段作為不當,遠傳呼籲台灣大,應放棄反擔保手段,依承諾提出申請,以早日回復頻譜應有狀態,承擔企業應盡社會責任,遠傳將遵照法院決定進行後續司法程序。台灣大繳還C4頻段後,遠傳於1800MHz頻段將可擁有達20MHz的連續頻寬,可提供300多萬4G用戶享受更快速的網路品質;遠傳指出,台灣大目前占用C4則僅作為2G使用,服務用戶數僅為19萬戶,電信頻譜為公共資源,各家業者均應考量於現行法規技術下,如何使用以符合全民最大利益。根據日前法院紀錄指出,最終判決結果可望在5月23日出爐,市場認為,本次法院裁定對遠傳較有利。台灣大今天則表示,提出反擔保金後,不須向NCC申請繳回C4頻率,並得繼續使用C4頻率,對2G用戶權益無影響。台灣大強調,本公司對頻譜使用均為主管機關所核准的合法使用,台灣大將續就本案與律師研議,提起抗告程序救濟,維護用戶及台灣大權益。1050428(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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