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避攔檢落水亡 警獲不起訴

呂姓男子為擺脫追緝關閉機車大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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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於鄉間產業道路縮減且路燈昏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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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男一時慌亂騎車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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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人帶車墜落灌溉溝渠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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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員聯繫消防隊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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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男被救起後因頭部外傷、生前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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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致呼吸性休克及中樞神經性休克死亡。案發當天家屬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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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男出事的路,並非平常會返家的路,質疑警方執法過當。對於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游員對檢方表示,與機車始終保持100尺距離,並未以逼車等方式強制對方停車,呂男落水後也立即通報警力、消防隊到場支援。檢方勘驗巡邏車行車紀錄器後指出,尾隨過程間,游員多次開啟警示燈、鳴警笛示意停車受檢,且無高速跟車等情況,呂男可自由決定停車受檢或駕車逃逸。檢方解釋,一般人如被警方攔停,並非都選擇逃逸,即使逃逸也不必然過程中會有騎車失控、墜落溝渠的相同結果,換言之,游員攔停、跟車,與呂男發生意外事故而死亡的結果,二者間欠缺相當因果關係,此外並無其他證據足認游員有業務過失致死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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