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祭出「產金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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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不得主導台灣壹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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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議論紛紛。金控業者認為此案已淪為金管會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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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揶揄辜仲諒「如果是買大愛電視跟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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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會被刁難啦!」
壹傳媒交易案一波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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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本周六簽約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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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前天約談辜仲諒,認定辜仲諒投資壹傳媒「就是(中信金董事長)辜濂松投資媒體」,並要求辜仲諒不能控制、經營及主導壹傳媒,也不能當壹傳媒的代表人。
金管會的論點是「產金分離」,並援引金控法第十六條規範大股東適格性,強調須避免產業與金融結合經營,目的是避免造成經濟力量過度集中,影響銀行健全經營。
但金控業者中,富邦金、永豐金「產金不分離」的情況卻相當明顯,前者有電信、有線電視,後者有紙業、生技,且都擁有實質控制權。
相較於蔡、何兩家「有名有實」掌握金控與產業,金控業者表示,「辜仲諒只掛名個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講白點就是Nothing」,不懂金管會為何「寬以待蔡何、嚴以律辜」。
金管會對此解釋是部分金控擁有產業,是在金控法大股東適格性訂定前發生,歷史上的事件無法改變。金控業者則認為是卸責之辭,「能要求辜仲諒,難道就不能要求其它人限期處分產業持股嗎?」
對於金管會將辜仲諒與辜濂松視作同一關係人,金控業者認為更荒謬,金管會拿不出法條認定何謂同一關係人,都是金管會說了算,但按照這個邏輯,假設辜仲諒之子長大後創業,不管做什麼都有「產金不分離」的疑慮。
金控業者直言,金管會先預設辜仲諒等於中信金,又要求他遵守「產金分離」,根本是先射箭、再畫靶,應該問「在中信金已無職務的辜仲諒,還能做什麼?」
此外,聯邦集團旗下則有聯邦銀行、聯邦建設及自由時報,同樣是橫跨金融及產業,甚至媒體經營。其中聯邦銀及自由時報分別由自由時報創辦人林榮三之子林鴻聯、林鴻邦主導經營,業者質疑,依照金管會的標準,妥當嗎?
鐘惠玲/台北報導
對於辜仲諒團隊欲購買台灣壹傳媒,但因應金管會要求,合資比例可能有所調整一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日表示,還未看到壹電視頻道申請的正式公文,將來等公文進來後再行審查,到時候會綜合各方面影響來考量。另就金管會對辜仲諒的要求,NCC予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