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籲訂高鐵差別費率 以符公平原則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通過臨時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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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台灣高鐵依行駛時間及停靠站數多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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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出差別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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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平原則。立法院今天安排交通部報告實質掌控營業單位績效。立法委員王定宇、葉宜津、鄭寶清、陳歐珀等多人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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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目前高鐵無論停靠站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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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價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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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公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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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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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訂差別費率。提案舉例,根據台灣高鐵去年12月起適用的時刻表,以台北到台南為例,每站都停靠的行駛時間122分鐘至124分鐘,相較沿途停靠5站的105分鐘至108分鐘,與沿途只停靠3站94分鐘至95分鐘,同樣票價,行車時間卻明顯不同。1050418(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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