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結菲軍勒贖我漁船 惡台商重判

     菲律賓台商許志宜、初炳桂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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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覬覦黑鮪魚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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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連絡菲國海軍和市長等文武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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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菲經濟海域三度扣押我捕鮪漁民和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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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四百六十多萬元朋分。另佯稱代辦入籍菲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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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廿三名漁民詐收一千八百八十多萬元。高院廿五日審結,依恐嚇和詐欺取財共七罪,判決許男有期徒刑七年六月,初女五年二月,全案定讞。
     許志宜夫妻另在九十三年十月到九十五年十二月間,以漁業合作為名,代辦台船主入籍菲國、取得合法漁工證,可以合法在菲國海域捕魚,在菲國開公司,以每船每年收四十到六十萬元,招攬台船歛財。
     一名吳姓船主,九十六年六月仍被菲國扣船,這才發現許給的資料都是偽造的,害他被菲法院判罰七萬元美金。人獲釋前,許男夫妻還向吳妻收了六百七十五萬元。統計許共詐騙廿三名船主兩千多萬元,經檢警監控,二人回台時在桃園機場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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