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去年出境旅客 違規超攜貨幣2.58億

關務署台北關今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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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2015年違規攜帶外幣、人民幣及新台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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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案件共達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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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算總金額為新台幣約980萬元;出境超帶案件則有9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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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算總金額為2.58億元。關務署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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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央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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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旅客每人攜帶貨幣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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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超過新台幣10萬元限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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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前必須先向央行申請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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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憑查驗放行;未經核准,不准攜出入超額部分。而在外幣部分,包含美元、日幣等外幣,如超過等值美元1萬元限額者,出入境時應向海關申報,未申報將沒入超額部分。人民幣則獨立於其他外幣單獨計算,如果超過2萬元限額,入境旅客應向海關申報超額部分,並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攜出,出境旅客應申報超額部分,但不得攜出,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超額部分將被沒入。(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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