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ike一輛5萬多?中市交通局長:買7年服務

超黨派聯盟15日質疑交通局編列5億元經費擬建置9000輛iB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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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1輛5萬40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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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錢不合理。(盧金足攝)

交通局長王義川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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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ke是「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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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捷安特簽訂7年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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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和市面一般單次性購買的自行車價格不一樣。(盧金足攝)

超黨派聯盟今天(15日)牽1輛iBike到議事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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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交通局長王義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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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1輛多少錢?市議員吳顯森與段緯宇等人表示,市府編列總經費5億元,預計建置9000輛iBike,平均1輛iBike達5萬4000萬元,太不合理。王義川說,iBike成本與市面一般單次性購買的自行車不同,捷安特必須提供持續性的車輛維護管理,車輛損壞也須無條件更換新車,讓民眾隨時可以租借。吳顯森表示,交通局規畫到106年建置9000輛iBike,第1期以1億6800多萬元建置100站,購買3000輛iBike,第2期106年預算編3億4000多萬元,預計採購6250輛單車,議會未通過,交通局卻在今年先決標,質疑程序不符。王義川強調,為利整體計畫執行及實際需要,103年第1期計畫編列1億,104年第2次追加7000萬及104年第2期計畫的3.3億,共計5億元,相關年度預算審查時,已於預算內列明其計畫總金額及分年度經費需求,已獲議會支持通過。王義川說,相關採購程序依規定先行發包及簽約辦理,以後年度倘未獲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將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針對iBike是否太貴?王義川解釋,從103年到110年這7年間,得標廠商必須隨時提供符合契約品質要求的車輛供民眾使用,成本與一般單次性購買的自行車不同,依捷安特評估,1輛iBike約能使用1年多,7年內要負責車輛保養維修,所以5萬4000元以7年的使用效率,應屬合理。(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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