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005年1月7日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
防爆秤
,數罪併罰有期徒刑上限,
購物網站租用
,從20年提高為30年、無期徒刑假釋門檻也由15年提高到25年,
無痕內褲
,我國刑事政策從此走向「寬嚴並進」新方向。立院三讀通過包括《刑法》修正案及《刑法施行法》修正案,
網頁設計
,對輕罪者以易科罰金、緩刑、社會性處遇等取代刑罰;對於重罪之違犯者,
LPG纖體雕塑
,則以提高假釋門檻、廢除連續犯、提高數罪併罰期限等方式,
四角褲
,降低其對社會的危害。這次修正堪稱《刑法》公布70年來,
肉毒桿菌注射
,最大幅度的修正,是司法史上重要突破,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假釋條件嚴格化與提高假釋門檻,同時導入美國三振法案之精神,增列假釋排除條款。按新修正法令,重罪三犯以及性侵害犯罪受刑人,治療無效者,不得聲請假釋。假釋要件變嚴格,各界一度擔憂監所會人滿為患,所幸新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迄今,並沒有像外界憂心監所受刑人暴增。這次修法的重大意義,包括修正死刑獲減輕者,僅能判處無期徒刑,無期徒刑獲減輕者,其刑期限定為20年以下、15年以上有期徒刑,用意在透過修法,讓無期徒刑未來能替代死刑,漸進達成廢除死刑之目的(圖為法務部長羅瑩雪簽署死刑令後廢死聯盟前往抗議,本報資料照片)。檢視修正之條文,不論是提高假釋門檻、數罪併罰提高至30年,及廢除連續犯、牽連犯及常業犯等,固然朝寬嚴並進方向修正,仍難脫重刑化政策思維。因此,我國刑事政策基本上仍是朝重刑化發展,依美國、日本等先進國家經驗,重刑並無法有效遏阻犯罪。法務部應比對修法後十年,犯罪率是否明顯下降 ?才能作為未來修法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