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江姓男子為追求劉姓女同事,
,送她價值兩萬元智慧手機,
,還把信用卡交給她,
,不料,
,江事後反悔並要劉女繳納九千多元帳單,
,甚至控告劉女竊盜。劉女偵查時出示江傳來的簡訊,
,「我的就是妳的、妳慢慢刷吧」。新北地檢認定劉罪嫌不足,
,予以不起訴處分。,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