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對進口鍍鋅防衛案 鋼鐵公會感謝政府相挺

世界貿易組織(WTO)接受我國政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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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印尼對進口鍍鋅或塗鋁鋅合金之鐵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實施防衛措施」之合法性成立專案調查小組。鋼鐵公會對於政府積極維護業者出口商機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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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支持與感謝。印尼防衛措施委員會(KP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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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mite Pengamanan Perdagangan Indonesian / The Indonesian Safeguard Committee)於101年12月19日啟動對進口鍍/塗鋁鋅合金之鐵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實施防衛措施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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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已於103年7月22日起正式實施課徵防衛措施稅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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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年每公噸課徵印尼幣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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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4元、第2年每公噸課徵印尼幣4,314,161元、第3年每公噸課徵印尼幣3,629,538元。鑒於我國為印尼該產品前3大進口來源國,本案對國內出口業者及外貿帶來嚴重影響及衝擊。行政院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OTN)及所屬相關單位在最短時間內除於WTO防衛委員會提出對本案之關切外,並與印尼貿易部官員就本案在資訊透明化、事前諮商、因果關係、進口數量及嚴重損害認定等情節,是否符合WTO相關規範提出我方看法,並向印方提出諮商要求,希望撤銷或終止防衛措施,惟印方皆無正面回應。OTN在徵詢產、學、法、研等各界意見及研判下,認定印方違反WTO防衛協定相關規範,遂於104年2月透過我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正式向印尼提出爭端解決諮商要求,雖於該年4月16日進行諮商亦未有結果。該案在我國經貿易談判小組努力不懈,積極向世界貿易組織(WTO)陳情並要求立案調查下,(WTO)之爭端解決機構終於在104年9月28日通過成立審議小組(Panel),審理我國指控印尼「對進口鍍或塗鋁鋅合金之鐵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實施防衛措施案」。本案在我國於今年7月11日遞出原告第1次書狀後﹑印尼在8月22日亦遞出被告之第1次書狀,同時第三國的意見也在8月22日提交。WTO爭端解決小組並於10月5日-6日在日內瓦召開第1次實質審查會議,期待本案最終能有公平與合理的結果。當業者努力拚出口時,需要強而有力的政府做為後盾,同樣地,政府為產業與外國進行談判交涉時更需要業者提供實際市場經驗做支撐。鋼鐵公會謝謝國內相關業者適時擔任此角色,同時也很感謝政府不畏艱難對本案投入龐大的時間與專業人力反擊各國對我不公平貿易手段,為維護國內出口業者權益的決心。(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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