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必載1加幾? NCC擬函釋

NCC重新函釋的理由是有線電視系統數位化後傳輸容量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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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應增加無線必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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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業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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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接續4月28日、30日與三大團體就必載再修訂條文協調破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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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未能達成共識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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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使出的殺手鐧。殺手鐧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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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系統業者對無線電視台有多少頻道就必須全部「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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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再修訂條文「還慘」,逼使系統及頻道業者就範,促其支持「沒那麼慘」的再修訂條文,讓還有爭議的有廣法在本會期過關。由於事出突然,除了無線電視雙手支持,有線和衛星兩大團體相對沉默許多,只強調修法需要溝通並建立共識,決戰關鍵仍是立法院。熟悉產業生態的業內人士分析,業者對NCC這個預告式的作為,明著不便反抗,但站在生存經營的角度,也不可能照單全收,敢怒不敢言的情況下,只能噤若寒蟬。業內人士指出,NCC這一擬變更函釋的狠招,是否涉及行政機關為遂其目的而咨意妄為,致本來審慎訂定的政策昨是今非,理由牽強在次,嚴重的是不顧產業生計發展和公平競爭,置市場機制於無物。眾所皆知,惟有市場競爭機制才是消費者權益最大的保障,用看得見的黑手操控市場,反市場競爭,去保障原本不受市場青睞的產品,又豈是消費者所好?其次,101年的函釋寫得很清楚,原來必載那個主頻是類比播出,改為數位後,請各系統業者仍把它當成原來那個頻道,必載頻道數量就是以一個主頻為限。現在修改函釋聲稱的理由與當年的函釋緣由毫無干係,已有硬凹疑慮,若用函釋就可增加必載,又何必從3年前就開始修訂有廣法的必載條文來規範數量?各界都明白必載需交付立院審議及協商,遇到爭議才聲稱要用函釋來規定數量,置民意機關立法院於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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