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玉峰去年一月帶著寵物鵝「嘎嘎」到海邊釣魚,
,嘎嘎險遭田姓男子抱走,
,李怒告田竊盜,
,一度帶著嘎嘎到法院出庭,
,要向法官證明嘎嘎會認人。田雖辯稱,
,他以為鵝是山下農家的,
,要帶去警局失物招領,
,但士林地院依當天有其他釣友向田告知該鵝有主人,但田仍不放下,認為其確有不法意圖,判罰他六千元。,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