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漬人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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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缺直接證據,
外遇調查
,陳嫌最後可能會被依殺人罪伏法嗎?
專案小組不眠不休,
感情破壞
,抽絲剝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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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四個月舖天蓋地搜證,
全口重建
,開挖化糞池、還動用搜救犬嗅異味、為躲媒體摸黑起早沿陳嫌上班路徑搜索橋、沙洲、淡水河口,
COCO
,卻無所獲。沒有尋獲任何丁點兒屍塊骨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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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科學辦案,卻沒帶陳嫌回可疑的第一現場陳嫌住處,模擬、還原現場,藉此探測其心防。結果,心防始終沒有突破。
科學搜證結果,死者骨肉分離,屍塊人間蒸發,沒有屍塊、凶刀等直接證據,沒有陳嫌自白。僅有鹽漬人頭、證人供詞、測謊、可疑凶刀等種種間接佐證跡象,直指陳嫌,檢方大膽推斷陳嫌涉殺親妹,以殺人罪起訴。
陳嫌有沒有殺人是全案的核心問題。辯護律師劉炯意在辯護過程中,反論檢方推斷陳嫌掐死妹妹,趁她心跳還沒有停止之前切頭、肢解,理應會血濺陳宅及陳嫌的衣物。但陳嫌住處採搜到的死者血跡十分薄弱,陳嫌衣物也沒有血跡反應,從法學的「無罪推定論」,以檢方現有證據力頂多可推測陳嫌涉嫌棄屍,推定殺人罪,法界認為太過牽強。
已遭槍決殺人魔陳瑞欽,檢方也突破心防取得其自白,最後終於伏法,告慰死者在天之靈。檢方認定陳嫌凶殘行徑罪無可恕,人神共憤,但連心防都沒突破,未能取得認罪自白,司法定罪講求罪證確鑿,缺乏「一刀斃命」的直接證據,若最後未能以殺人罪定罪,死者能瞑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