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共識 民眾備詢應理性守序

     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邀朝野黨團協商達成共識,

網路行銷公司台中

,社會人士到立法院備詢,

關鍵字優化

,應理性並共同維護議場及會議室秩序。
     清華大學學生日前應邀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詢,

網路行銷公司

,在備詢台質疑教育部長蔣偉寧「偽善」,

手機版網站

,引發社會爭議。
     朝野黨團同意共同提出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網路行銷公司

,「各委員會開會時,

手機版網站

,應邀之政府人員及社會人士有關係人員,

網路行銷公司

,得就委員所詢事項說明事實或發表意見,並準用立法委員行為法第7條有關委員行為之規定」,將提報立法院院會逕付二讀,接著完成修法程序。
     立委行為法第7條規定,立委應秉持理性問政,共同維護議場及會議室秩序,不得辱罵或涉及人身攻擊、不遵守主席依規定作的裁示、發言超過時間,不聽主席制止、未得主席同意,插言干擾他人發言而不聽制止、破壞公物或暴力的肢體動作、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脅迫他人為議事之作為或不作為、攜入危險物品、不當要求或干擾依法行使職權的議事人員與其他違反立委應共同遵守規章。
     教委會召集委員、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鄭麗君表示,修正條文只是明確化邀社會人士備詢意旨,但要邀哪些社會人士備詢,召委與立委應要有判斷。未來要健全民眾參與政治權利,應推動遊說法修法。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吳育昇則說,委員會邀有爭議的社會人士、利害關係人備詢,除準用立委行為法,「只能靠自律及社會批判制衡」。立法院是合議制,自律及社會批判仍可形成一定壓力。1011221
    ,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