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大樓倖存者李宗典不滿大嫂的父母領走大嫂、姪女的慰問金,
花蓮市區民宿
,向大嫂家人提告侵占。(資料照,
冷光美白
,程炳璋攝)
0206強震永康維冠大樓倒塌被瓦礫壓住長達55小時獲救的「生命鬥士」李宗典,
花蓮海洋公園
,不滿大嫂及2位侄女慰問金合計1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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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大嫂父母具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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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與胞姊李肅椊向台南地方法院提起慰問金受領權之訴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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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訴二審後,又控告大嫂父母侵占罪,案由台南地檢署偵辦中。針對為了慰問金控告親家一事,李肅椊、李宗典姊弟7日不願出面表示意見。不過,一審法官認為,慰問金請取資格是由《台南市0206地震災害慰問金發放作業要點》進行規範,並非依據民法繼承關係,李家姊弟如果對行政機關慰問金發放的受領主體有異議,應循行政救濟程序進行;因為行政機關慰問金的領取權,屬公法上的請求權,法院沒有理由處理該案。針對此件震災慰問金糾紛,台南市政府社會局指出,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中央及地方政府合計發放每名罹難者慰問金300萬元;其中,李宗典的大嫂及2名姪女共900萬元,已撥給大嫂父母;至於第2階段3人共600萬元慰問金,則因此案進入法律程序暫緩發放,將待法院判決確定後,參照判決與《台南市0206地震災害慰問金發放作業要點》發放。(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