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姓男子發現擔任牙醫助理的妻子與醫生擁吻、裸浴等照片,
台北植牙
,要求兩人賠償,
低腰內褲
,雄院判葉妻賠償先生新台幣25萬元,
寵物外出背包
,醫生免賠。
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
大陸徵信
,葉男於民國99年間發現妻子與醫生擁吻、裸浴等照片和情書、電子郵件等物證,
台北植牙
,向高雄地檢署提出通姦告訴,
無痛雷射植牙
,要求兩人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判決書指出,葉妻和醫生雖然承認一同北上出差、開會、上課、泡湯,互有情愫,但無相偕過夜共宿和發生性關係。醫生則主張兩人於98年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但以為對方未婚,女方身分證也未記載有配偶。
承審法官認為,兩人查無過夜共宿、通姦證據,但葉妻違背善良風俗,逾越正常婚姻外男女友人間交往的社交禮儀,侵害原告配偶關係法益,判決賠償葉男25萬元;醫生事先不知情葉妻已婚,不用賠償。全案可上訴。10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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