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喻姓男子與林姓前妻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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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3日晚間9點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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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抱著1歲多的兒子到自宅頂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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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女兒牆旁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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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脅前妻如果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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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要帶2歲兒子一躍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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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潑灑打火機油作勢要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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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院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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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過程只為了要見前妻,並非要致小孩於死,而且還用毛毯包住小孩,在肩膀上睡覺,足見「愛子之心未泯」,判決無罪。喻與前妻同居,事發當天在大同區住宅內已發生爭執,林女欲帶小孩要回娘家,卻被前夫搶回抱在手中,林女被毆打後,頭部等處挫傷躲回娘家,但喻要她回來,不然要帶著小孩從5樓一躍而下。警方到場後,喻拿起手邊的Zippo打火機油,灑在女兒牆旁,還用打火機點燃,不到10秒自行熄滅,檢方因而將他以傷害、公共危險、殺人未遂等罪起訴,但事後,林妻原諒他同時撤回告訴。判決指出,喻挾子要脅是否是抱著必死的決心,值得懷疑,而林女出庭作證時說,小孩包裹著一條平時睡覺的毯子趴在喻的肩膀上,當警察將小孩送回給母親,提醒打火機有可能潑在小孩身上,經林女確認,並未聞到異味,認定喻當時有保護小孩,並沒有「殺子」的本意,而打火機油也不足以引燃火勢、燒火大樓,公共危險、殺人未遂均不構成犯罪。★中時電子報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自殺諮詢專線:0800-788995(24小時)生命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