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盼改筆錄 夫妻案上加案

     陳姓婦人與林姓男子涉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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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台中第二專勤隊製作筆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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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涉行賄要求更改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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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被判徒刑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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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2年。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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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國大陸籍的64歲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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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69歲的台籍林男在大陸福建辦理結婚登記後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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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第二專勤隊調查發現,兩人涉有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偽造文書等案件。
     第二專勤隊林姓科員去年10月製作陳婦及林男兩人筆錄,事後兩人對筆錄內容感到不安,林男向承辦的林姓科員表示,欲行賄新台幣2萬元,要求更改筆錄,林姓科員不予理會。
     不久,林男又打電話給林姓科員表示,陳婦願出資2萬元、他願出資3萬元,要求林姓科員更改筆錄,但同樣未獲理會。
     林男另再持現金3萬元到第二專勤隊,出示給林姓科員,林姓科員未收受,當場報警處理,員警到場查扣行賄現金。
     台中地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各判處陳婦及林男徒刑4月,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102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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