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張耀中痛批市府加班超時過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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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冠軍的民政局1名行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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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月加班時數竟高達39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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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民間還嚴重。(盧金足攝)
台中市府員工加班超時過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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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頭違法如何讓民間跟進?市議員張耀中今天(18日)在民政業務質詢時抨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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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至4月加班超時冠軍為民政局的行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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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數高達39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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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1天加班5小時;人事處長陳杉根說,員工加班出勤表,公務員才要報市府,若是臨時人員就不用報市府,他不了解這名隨扈是不是臨時人員,但是長期以來,人力不足,才會造成加班情況亂象。張耀中說,他搜集市府各局處加班情況,發現民政局長的隨扈加班時數高達398小時,質疑來自民間的民政局長蔡世寅不疼惜員工,是不是想把隨扈操到死嗎?他反問副市長這樣對待員工合理嗎?也問人事處這樣有沒有違法?勞工工時和加班在勞動基準法都有明文規定,而市府公務人員的上班時間及加班要點則遵照公務人員周休2日實施辦法、公務人員保障法、行政院人事總處的各機關支給要點、台中市政府員工加班費支給管制要點等規範。他以市府員工加班費支給管制要點來看,每日加班以不超過4小時為限,每月以不超過20小時為限,專案加班以不超過70小時為限,超過70小時者,均應報由市府核定。張耀中表示,一般加班每月20小時為上限,也就是說今年到目前5月剛過1/3年度,應不逾80小時,但統計資料今年1月至4月加班超時第1名為民政局的行政助理,時數高達398小時,平均每個月加班近100個小時,1天加班5小時,加班超時亞軍的研考會業務助理也達267小時。依序為客委會約僱人員195小時、勞工局人員191小時,政風處行政助理191小時,這些已達過勞臨界點的市府工作人員,張耀中強調,各局處有必要了解加班過勞、工時過長的情形。張耀中認為,市府相關人員有適用公務人員相關法令者、以及適用勞基法的市府行政助理等,勞工局作為本市廣大勞動者工作工時的主管機關,對於府內超時加班的狀況應該去深入了解,並想辦法著手改善。陳杉根說,員工加班出勤表,公務員才要報市府若是臨時人員就不用報市府,他不了解這名隨扈是不是臨時人員,但是長期以來,市府人力不足,才會造成加班情況亂象。副市長張光瑤表示,公務員加班超時一定有原因,應該調查出後原因,為何會加班到這種程度。(中時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