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配合中央政策 弱勢入住社會住宅達30%

台中市第2處社會住宅大里光正段,

中壢清潔公司

,規畫興建201戶優質好宅。(盧金足攝)

大里光正段社會住宅動工後,

食品級潤滑油

,其他社會住宅陸續規畫中。(盧金足攝)

台中市長林佳龍(左)與都發局長王俊傑,

禮物贈品

,鼓勵民眾與市府共同創造「社會住宅夢」。(盧金足攝)

台中市府曾展示社會住宅1比1的空間,

體外無痛溶脂

,讓民眾對社會住宅生活規畫更有概念。(盧金足攝)

行政院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

植牙權威

,提供經濟或社會弱勢的社會住宅比率由10%提高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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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今天(3日)表示,台中市未來興辦的社會住宅將配合中央政策,提供30%給住宅法所定特殊身分者,並依據各地區不同需求,彈性調整各類弱勢的分配比率,以達照顧目的。為了保障弱勢者居住權益,中央住宅法修正草案將社會住宅之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的保障比率提升至30%以上。此外,也將修法要求提供一定比率,給未設籍但有需求的青年,對此,市府表示將依法辦理,依照各地區需求,彈性調整入住資格比例,使台中市內弱勢者入住社會住宅比例達30%。目前依規定的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有12種身分,包括65歲以上、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以上等各式各樣類型。市府都市發展局長王俊傑表示,針對20歲以上的青年、勞工朋友,台中市規畫保留50%至60%的戶數比例,給予在台中市就業、就讀滿一年的外縣市朋友及台中市民。另為優先扶植青年、勞工、新婚及育學齡前幼兒,台中市社會住宅將配合評點機制,為優先扶植對象設定不同加分級距,使多重扶植對象的青年、勞工優先入住。都發局表示,台中市社會住宅也將保留一定數量給設籍於社會住宅所在行政區滿一年且符合承租資格的居民,加強在地居民對社會住宅接受度,同時提高鄰里社區的融合度。為打造台中市社會住宅的社區特色,市政府特別提出社區營造方案,即招募對景觀、創業、教學、活動、服務等社區經營有熱忱之青年朋友入住台中市社會住宅,以社區營造種子培育的經營模式,為台中市社會住宅注入活力。另對於住宅法修正草案中,授權地方政府對於社會住宅地價稅、房屋稅以及公益出租人之地價稅,得予適當減免部分,市府也完成內部討論,與稅務單位協商,未來社會住宅興辦期間的房屋稅、地價稅將研議相關規定予以減徵,預期對於推動台中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與公益出租人政策有所助益。(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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