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在賣場擔任保全的男子莊嘉仁,
,因追求19歲的朱姓女同事不成,
,再加上被對方催討近萬元的欠款,
,前年他竟夥同3名友人誘騙朱女到新北市土城偏僻山區,
,用麻繩勒死她後棄屍山溝,
,再盜領她的存款。最高法院審酌莊男犯後自首,
,今日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確定,讓他逃過一死。(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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