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顏姓科大生去年9月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少女「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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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不知道她年僅1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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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男約出小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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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帶大2歲的學姊「小桃」做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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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街逛到顏男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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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男陸續與2名少女玩3P,小月玩到深夜返家後遭母親責備,不小心把3P的事情說溜嘴。母親憤而提告,顏男出庭時堅稱,少女們打扮成熟,不知道未滿16歲,少女們也坦承未跟顏提到年齡,顏分別賠償少女們6萬元,少女家屬也同意和解,並撤回告訴,新北地檢署今處分不起訴。(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