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公共電話被招牌砸傷 超商店長判拘役

新北市楊姓女子在新北市某超商店外打公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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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被超商外的ATM招牌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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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右眼險瞎等傷害。高等法院審理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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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依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判處超商女店長拘役20天確定。判決書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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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起案件發生在民國98年4月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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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姓女子在板橋區某便利商店外騎樓打公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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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料電話機上方的台北富邦銀行ATM廣告招牌掉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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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中她的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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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右顏面挫傷等傷害。楊女事後對超商女店長、台北富邦銀行等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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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法院認定女店長有過失,判處拘役20天。全案上訴到二審,承審法官認為女店長要善盡管理維護責任,見廣告招牌鬆脫,竟未設置任何警告標誌或警語,有所疏失,不過她已依超商作業流程通報銀行處理,北富銀該負責實際修繕責任,因此維持拘役20天的判決,得易科罰金新台幣2萬元定讞。1050908(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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