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陳冠希突然發文罵林志玲。(圖/中時資料照片)
林志玲今發表聲明。(圖/取自愛奇藝娛樂微博)
林志玲保留法律追訴權。(圖/取自愛奇藝娛樂微博)
陳冠希稍早在微博回應。(圖/取自edc陳冠希微博)
陳冠希上月27日晚間突然在微博發文罵林志玲「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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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指她是演藝圈的「交易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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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你來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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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跑出自首認罪的居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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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林志玲在第一時間對陳冠希喊話「有問題可直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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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便不再吭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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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早她透過律師發表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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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自己與秦舒培先前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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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她是否參與該節目錄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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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來要求替換此人之說」,且要求陳冠希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林志玲方面保留法律追訴權。遭陳冠希謾罵事件進入第6天,林志玲稍早發表聲明,正面回擊連日來的是非紛擾,她表示:一、林志玲與《我的新衣》團隊第一時間不清楚被罵的原因,因此沒在第一時間做出說明,對此表示道歉;二、林志玲參加《我》節目,是由經紀人之一的葉可棠小姐負責,上月15日,節目組提供了其他參與嘉賓名單,其中並未包含秦舒培,因此林志玲從頭到尾都不知曉秦舒培曾經受邀。三、林志玲與《我》節目團隊溝通過程中,內容僅限節目形式、內容、時間等事項,從未干涉嘉賓的選擇獲邀請;四、林志玲與陳冠希、秦舒培並不認識,一個多月前陳冠希透過中間朋友曾聯繫閻柔怡,但閻柔怡並非林志玲參與《我》節目的負責經紀人,因此才沒直接把此事告訴林志玲,林志玲對於對方未直接聯繫到她本人,而產生誤會感到惋惜,然而無論是閻柔怡、或是凱渥經紀公司,都和林志玲參與《我》無關,他們的言論也不能代表林志玲本人。五、關於「紳士風度香」網友日前向林志玲道歉一事,林志玲與《我》團隊都不知情,也無法證實,若該人確實因私己而推罪給他人,盼望該人能勇於出面,澄清事實。至於陳冠希日前在微博謾罵林志玲一事,已引起大眾對林志玲的誤解,嚴重侵害她的名譽,造成精神損害與經濟損失,要求陳冠希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林志玲方面保留法律追訴權,也要求廣大媒體查明實情,莫為追求轟動效果,發表未經證實的訊息,感謝外界的關心。而對於林志玲的聲明,剛剛陳冠希在微博意有所指說:「大家想一想這幾天發生的事,然後問一下自己,他門為什麼不直接告我?因為錯的是……!對於那些機器人,水軍,我想說我不理不存在的人,我只想有腦袋說道理的人知道真相就夠了!而且水軍好貴,我寧願用我錢去買Picasso!」(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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