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滿春億漁船槍擊案-水警殺人 菲不認我調查結果

     廣大興28號漁船的台菲司法合作調查一波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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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七年前發生的滿春億漁船遭槍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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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菲雖主張司法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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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台菲還是「合作調查」完成了偵訊和鑑識工作。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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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結果卻是平行、沒有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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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依殺人罪將兩水警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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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卻認為我漁船侵入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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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是依法執行公務,未加以追訴。
     當年滿春億漁船案的我方七人調查小組成員,包括台東地檢署檢察官馬培基、王全中與書記官,另刑事局鑑識中心主任程曉桂、測謊專家林故廷和鑑識科蕭宇廷及海巡署官員等。
     他們飛到馬尼拉時,由我駐菲外交官員帶領與菲警政、司法、國家調查局高層交換意見。由於事發地點及涉殺人的水警在巴丹省警局,一行人隔天即轉到巴丹島,基於尊重菲司法權,我調查人員把要詢問的問題透過菲國調局人員訊問,並將凶槍朝泳池內試射,攜回彈頭返台比對鑑驗。
     此外,林故廷則和國調局人員溝通,使用我方帶去的測謊器,由林摸擬提出了十多個問題請國調局人員詢問,林在旁觀察示意,順利完成測謊,並將報告交給菲方。
     林故廷運用區域比對法和緊張高點法測謊,兩名水警坦承開槍,但強調是依法執行職務,但一再強調沒有登船,不知對方死亡的部分,卻顯示說謊。
     林故廷另對當時漁船上的我方人員測謊,證明水警有登船,還拿走漁貨。
     我國檢方認定水警涉嫌殺人並予起訴,因二人未到案,由我方法院通緝,而菲方則認為水警是依法執行公務,未加追訴。所以,雖然表面上是一次成功的合作調查,但最後雙方的認知卻是南轅北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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