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件鬆綁 癌患可自費試免疫細胞療法

衛生福利部明天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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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度開放人體試驗管理辦法擬定附屬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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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生命垂危且不在新藥人體試驗計畫中的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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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費參與免疫細胞療法試驗治療。目前癌症病患免疫細胞療法仍在人體試驗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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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過去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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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在試驗計畫中的癌友不能接受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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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曾有民眾受限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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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飛到日本去接受治療。衛福部醫事司科長張禹斌今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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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正式公告人體試驗管理辦法可擬定附屬計畫,讓原本沒有納入試驗計畫的病患有機會接受試驗治療,但前提必須是病患生命危險,且國內沒有具有療效的藥品、教學醫院已經申請通過,累積相當安全數據的人類細胞治療人體試驗才可提附屬計畫。至於費用,張禹斌說,規定中也明訂醫院可向病人收取相關費用,但必須以治療成本為限,且事先需經過送審,評估合理價格,不會讓醫院有機會漫天開價,避免修法後的美意被浪費。新增條文也規定,特定病人的收納人數不得超過原人體試驗受試者人數,且特定病人治療資料不得納入原人體試驗計畫中。若違反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中止該項人體試驗。張禹斌說,據了解目前國內細胞療法的藥物實驗有7到到8個,新法公告上路後就可受理附屬計畫申請。1050413(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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