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陳姓法官及已退休的王姓庭長,
,前年審理一件殺人被告延押案時,
,被告當庭表示未曾因案遭緩刑撤銷致被通緝,
,但陳、王兩人卻仍在裁定延押理由書中錯誤記載。司法院人審會認為王、陳姓法官違反法官倫理規範,
,對他們進行口頭警告處分。(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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