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兩次白嫖紀錄的林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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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上網約1名應召女郎到北市萬華區一家旅館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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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召女進房發現林男不想給錢準備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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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遭林男強拉上床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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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召女事後驗傷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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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今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有期徒刑3年4月。曾有2次白嫖應召女沒付錢的林志威,去年3月又以相同手法上網找尋性交易對象,與一名應召女約定性交易1小時4000元,雙方約在萬華一間旅館碰面,女方依慣例先收錢,但林男卻沒錢付,女方見狀起身開門要離開,不料林突然強拉她上床性侵得逞。林審理時坦承性侵應召女,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4月徒刑。本案可上訴。(中時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