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1201)澄清,
,公司99年度與國稅局稅務爭議案件,
,是依法進行復查、訴願及行政訴訟行為,
,絕非如媒體報導為味全公司逃漏稅案件。此外,
,魏應充先生是味全當時的公司負責人(即扣繳義務人),
,非如媒體所言,為本稅務爭議的當事人。味全表示,對部分媒體未經查證即以逃漏稅進行不實引述與報導深表遺憾。(時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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