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管會嚴控,新TRF商品需事前送審

金管會持續嚴控人民幣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RF)等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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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立法院財委會提案決議提出新管控措施。未來銀行若銷售相關產品給一般專業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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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銷售未滿半年的相關新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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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事前先送金管會審查。金管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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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雜性高風險商品具高風險或高槓桿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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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隨標的價格波動產生較大的市場及信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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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委會3月底通過臨時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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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建立相關審議機制。金管會5月5日邀集央行、銀行公會及業者開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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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會議結論增訂高風險商品的審查程序。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指出,未來銀行若向總資產逾1億元的專業法人客戶,提供比價超過3期、或隱含賣出選擇權的複雜性高風險商品,商品若涉及外匯,應向央行申請並副知金管會,未涉及外匯的商品則應向金管會申請。此外,對於尚未開放或開放未滿半年的新種複雜性高風險商品,將採事前申請核准程序,意即必須先送金管會審查核准才可銷售,而開放已滿半年的產品,則採事後函報備查方式。邱淑貞表示,此舉是為兼顧投資人保護、確保金融機構穩健經營,以及市場的健全發展。(時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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