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有線結合案 石世豪:捨棄僵硬過時法令

針對未來通訊傳播產業重大併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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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傳會主委石世豪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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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廣電三法及電信法規殘缺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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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簡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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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個案上須極盡可能運用所有法規解釋來處理每一個案。石世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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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流五法僵硬過時法令不再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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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問題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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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更有彈性可動態管理的規範。石世豪說,未來有線多頻道平台服務業者的整併,將結合管制規定。目前只在修正的有線廣播電視法十五條針對外資併購考慮六大因素,在聽證之後決定,但沒有很明確讓人知道執法過程,如何防弊且投資人事先可清楚知道知中華民國法律為何要作如此決定的結果,以致半年來每一個案都高度爭議。石世豪說,未來通訊傳產產業結合部分有線管制規範,不是硬性達一定市場比例或任何規模企業結合都要管制或嚴格禁止,有結合就有組織調整,每個組織通案都是需要申報,需要經過審查和許可程序,主管機關不是准或駁的單純決定,而會就個案涉及的壟斷疑慮、基礎建設,針對每一個案的情境要求附加條款,參與事業完成條件才同意整併,如此有助於資金創意流入產業。對症下藥處理問題,不是每一媒體或系統整併都認有疑慮,wait and see,而讓商機錯過,並降低政治爭議及商業利益的糾葛。(工商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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