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遛狗9月擬開罰 最重1.5萬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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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畜牧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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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二、三讀後公告施行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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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機車或開車遛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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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可罰新台幣1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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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9月施行。畜牧處副處長王忠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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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騎單車遛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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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將狗放在機車前踏板載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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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能騎機車或開車遛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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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狗是不人道的,也很危險;即便是騎身障機車遛狗也不可以。此條例能確保狗的安全,但若將細項以母法處理,恐有逾越法律位階體例之嫌。畜牧處說明,因為要開罰,所以將此行為列在母法第5條下增列條款明訂,而非以子法或行政辦法處理;而審查通過的條文所定罰鍰為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1050707(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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