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兆豐銀案,
,今天以證人身分傳喚兆豐銀副總經理梁美琪、法遵主管陳天祿及企劃處長莊瑞中,
,下午先後將梁美琪、陳天祿請回。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紐約分行因涉洗錢,
,在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首季一般業務檢查中,
,被指控西元2012年涉及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
,遭重罰1.8億美元(約新台幣56.5億元)。1050825(中央社),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