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2日報導,
,中國證監會辦公廳扶貧辦,
,日前明確表示,
,大陸貧困縣IPO公司的註冊地,
,必須在貧困縣,
,納稅一定要在貧困縣;生產地與註冊地不可分離;不需要僅有註冊地的空殼公司,
,後續中國證監會將公布實施細則;受理貧困縣上市公司辦理增資,
,會單設人員進行審核,不會單獨設通道;生產經營時限要求,為整個會計年度而不是12個月。(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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