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丁貴(圖中)拉倒國父像判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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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入監。(陳志賢攝)
社運人士蔡丁貴被控拉倒台南市湯德章紀念公園的國父銅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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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處拘役40天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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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日前發出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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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喚蔡丁貴於今天上午11時到北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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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派大批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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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現場秩序。蔡丁貴在妻子及20餘名支持者陪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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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北檢執行科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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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發表逾30分鐘的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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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對判決沒有怨言,但對台南市長賴清德移送他有所不滿,由於蔡拒繳罰金,檢察官訊後發監執行。蔡丁貴指出,他先前因核四衝撞案被判拘役30天,推倒銅像又被判拘役40天,兩案合併應執行55天,先前他已執行30天,現剩下25天須執行,此次他預訂入監10天,之後將由妻子視情況,替他聲請代繳易科罰金。蔡丁貴說,他對法院判決沒有怨言,只是對台南市長賴清德將他移送有所不滿;日前有學生因模仿納粹遭責備,但大人自己也應該反省,就像自由廣場中仍有象徵獨裁威權的銅像,諷刺的是,總統蔡英文或台北市長柯文哲都不敢將銅像移除。蔡丁貴被控於2014年2月22日下午,透過臉書號召支持者到湯德章紀念公園,以繩索拉倒園內國父銅像,蔡及8名支持者被依毀損罪,各判拘役20天至40天確定,僅蔡不得緩刑,其餘人均獲緩刑。(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