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龍遭求刑30年 檢列7大罪狀

台北地檢署指控前董事長許金龍涉犯七大犯罪事實、十條罪名,

水晶簇

,分別具體求刑,

商標授權使用

,合併求刑有期徒刑最高刑度30年。檢方指出,

台中網路行銷

,許金龍藉由5次非法私募獲利39億元,

kubet không cho rút tiền

,涉犯證交法「發行人應申報之財務業務文件不實」罪,

FACEBOOK行銷

,各具體求刑5年。許金龍投資大陸Tiny Piece(TP)公司,

台中FACEBOOK行銷

,卻以私人名義簽下不平等密約,

9人座出租

,導致樂陞受損,被控以證交法「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罪嫌,遭求刑5年。百尺竿頭虛偽公開收購樂陞一案,檢察官以證交法「虛偽買賣」(證券詐欺)罪嫌求處許金龍有期徒刑8年,許利用收購題材進行內線交易部分,檢察官求處5年徒刑。許金龍另涉嫌在發行樂陞四、五、六可轉換公司債時,涉及「虛偽發行」(證券詐欺)罪嫌部分,檢察官求刑7年。而許金龍在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間,委託楊瑞仁以連續相對買進、賣出等操縱股價方式,維持樂陞股票於特定股價,造成交易活絡表象,涉犯「操縱股價罪」及「活絡交易罪」,檢察官求刑5年。許金龍另涉嫌侵占樂陞公款350萬元,涉犯「業務侵占」罪,檢察官求刑2年,而樂陞2014年12月30日、2015年4月21日出售3款遊戲給許金龍實質掌控的龍門公司,屬關係人交易,卻位於年報揭露,檢察官依「發行人應申報之財務業務文件不實」罪嫌起訴,各求刑5年。(中時),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