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條人命只值這樣嗎?」、「都是建商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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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蓋章的公務人員、市府難道沒有疏失嗎?」南檢偵結起訴維冠公司負責人林明輝等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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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可能只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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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審核發照的公務人員則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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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個起訴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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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難者家屬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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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冠受災戶委員會主委劉怡辰痛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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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不懂法,但,蓋章的公務人員難道不用負責嗎?建商只判5年,人命就這麼不值嗎?多名住戶今天下午得知起訴結果,難掩悲痛,住戶吳先生說,對於判決非常不服氣,蓋房子的人未能按部就班,代價卻是買房子的人承受,這樣的判決相信沒有一個人能認同。(中時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