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示規定夠嚴 廠商偏要偷渡

     大統、富味鄉黑心油連環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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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捲出金味泉等其他業者產品標示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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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民眾對國內食品信心近乎崩盤。但國內學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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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食品標示規定幾乎已和世界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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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趨於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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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部分廠商仍心存僥倖、未如實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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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意欺騙消費者。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長蔡淑貞表示,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包裝食品須標示品名、內容物、淨重、容量或數量、製造廠商與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原產地、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如熱量、蛋白質、反式脂肪、碳水化合物等資訊。
     其中內容物名稱若是2種以上混合物時,應分別標明;混合2種以上食品添加物若以功能性命名者,還應分別標明添加物名稱,如「品質改良劑」須標明含氯化鈣、氫氧化鈣等化學成分。
     但除品名、成分、食品添加物等標示外,食藥署近期陸續預告食品標示草案,後年起包裝食品將強制標示「含糖量」;未來未添原汁的市售蔬果汁,品名須標明「口味」、「風味」等字樣;另食藥署近期更預告,未來包裝食品若含蝦、蟹等國人常見過敏原也要加註警語。
     台灣大學食品科技所特聘教授孫璐西表示,食品添加物除標示功能,現連化學成分都要如實寫出來,但包裝食品標示空間範圍有限,一長串法規要求的內容要如何標示,業者也相當頭痛。
     東海大學食品科技系教授蘇正德說,國內食品標示法規相當嚴格,但國內食品稽查的人力卻有限,政府沒人、沒錢,業者也心存僥倖。這次爆發大統、富味鄉食用油標示不實,也讓所有業者警惕,未來商品應如實標示。
     台灣海洋大學食品科學系教授江孟燦指出,國內食品法規和世界同步,更趨向嚴格,但部份食品廠商仍以傳統思維經營,面對新上路的法規是能逃避就逃避。但危機就是轉機,此次大統長基食品事件也是給食品業者教訓、借鏡,逐步提升食品製造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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