卅二歲男子江旻峰平日無所事事,
,二年前持假槍逼迫三名流鶯幫他口交、手淫,
,並搶走對方財物,
,事後,
,被害女子因認出江男胸前的刺青,
,報警後將他逮捕。最高法院認為,江男惡性重大,昨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將他重判十四年徒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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