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彩科違反重訊規定 處3萬元罰款

證交所表示,

高雄港旅遊行程推薦

,晶彩科(3535)105年2月15日資遣重要營運主管乙案,

快速夾具夾頭

,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8款情事。證交所說,

證件小額借款

,惟該公司遲至2月17日下午4時19分始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

食品泡殼

,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

新北接睫毛課程

,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3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工商即時),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